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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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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涪陵新城区北环大道道路工程;(2)项目地点:涪陵新城区均安社区、新阳社区、倪峰社区;(3)项目性质:新建;(4)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为74923万元。(5)建设规模:拟建工程位于涪陵新城区,起于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二期,止于新城区太乙大道二期,全长约6.66 km,道路标准路幅宽度32m,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主要结构物有跨河桥1座,长约210m,跨线桥1座,长约108m,下穿道1座,长约80m。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管网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等。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地址:涪陵区李渡新区鹤凤大道6号李渡新区大厦1107室联系人:徐成练、张馨月 电话:15223892239、13983328281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6号;联系人及电话:李工;传真:67634469;电话:6763446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邮编:400020;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环境保护部令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