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青山医院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璧山青山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15日对项目进行第一次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璧山青山医院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三溪街100号;
4、建设单位:璧山青山医院;
5、项目投资:约300万元。
6、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营利性一级综合医院项目,占地面积1363m2,建筑面积995m2,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理疗康复科、检验科、放射科等临床科室;提供住院、门诊、急诊等服务方式,共50个床位;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减缓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均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璧南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经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本项目为基本医疗设施建设,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总体结论
本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其选址是合理的。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并且将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评价认为璧山青山医院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征求公众意见对象范围:本项目周边的居民。
2、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面谈等形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面谈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在公示期间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璧山青山医院;
建设单位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三溪街100号;
联系人:周玉兰;
电话:1345243396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传真):67636825
单位所在地: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政编码:400020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6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10日
联系方式:杨工 67636825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璧山青山医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