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现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评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宁路(石岩外环路-大浪北路)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华宁路(石岩外环路-大浪北路)综合改造工程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华交通运输局建设实施,项目起点接石岩外环路,沿线与华辉路、华荣路(浪荣路)相交,终点至大浪北路(大浪北路口不包含在本次设计范围),道路全长约2.12km,改造后道路红线宽度40m,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燃气、交通及绿化工程等。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机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水、大气、噪声、生态、景观、社会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 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环评主要内容
(1)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的环评工作内容有:建设环境影响识别、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及评价、环保措施等,包括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等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等。
(3)提出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目前本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再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7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3日期间,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馈至设计、环评单位,并落实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华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755-23217369
邮箱:2723460505@qq.com
环评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55-33207108
邮箱:iereceia@126.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麻磡村南路31号环保产业园1栋401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华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