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深圳静康医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深圳静康医院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深圳静康医院新建项目
深圳静康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租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石龙仔路18号1号楼1-11楼,兴办“深圳静康医院”。
深圳静康医院为新建一级医院,拟设置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科(门诊、儿科(门诊)、急诊(门诊)以及高端体检中心、高端血液净化、透析中心,不设传染病房、生物实验室。设病房床位数30张、门诊接待量为100人/天。
建设单位租用已建建筑进行经营,租赁面积为13049.10m2,拟对现有建筑进行装修,使其符合医院建设的要求。现场勘查时,项目处于装修阶段。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静康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33207108
三、公告说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30日。
现项目报告表已完成初稿,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三种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见上文。
深圳静康医院新建项目(下载请点击).pdf
建设单位:深圳静康医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