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炜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炜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炜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炜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第22栋厂房整栋。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盐环批[2010]800367号)。现因企业发展需要,炜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将威明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全部生产线收购,项目生产规模和生产地址均扩大,合并收购完成后,原威明实业所属部分(第12栋、第28栋1~5层及B座7~12层、第29栋1~2层及4~15层)产品、产量、生产工艺、规模不发生变化,原炜明电机所属部分(22栋整栋)取消22栋原有喷漆工艺、轴支工艺和火牛工艺。改扩建后项目的生产场所为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综合保税区门牌号厂房第12栋、22栋整栋、第28栋1~5层及B座7~12层、第29栋1~2层及4~15层,改扩建后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56772.83m2,年产发泡胶96吨,模具17套,玩具车123万个及其配套的附属件。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炜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爱琼 联系电话: 0755-2526 1352
三、公告说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
现项目报告表已完成初稿,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三种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见上文。
炜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下载请点击).pdf
建设单位:炜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