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璧山区精诚鞋底厂橡胶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璧山区精诚鞋底厂橡胶鞋底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璧山区璧城三角村6组;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璧山区精诚鞋材厂租赁位于璧山区璧城三角村6组的厂房进行鞋底生产,租赁面积约2600m2。企业购置的主要设备包括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等设备,设置一条橡胶鞋底生产线,建成后将达到年产80万双橡胶鞋底的生产规模。
(5)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璧山区精诚鞋底厂;
建设单位地址:璧山区璧城三角村6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0834926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6号;
联系人:田工;
电话、传真:67636825;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编:40002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告采取现场公告的形式,公布于项目现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振动等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告,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从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3日。
璧山区精诚鞋底厂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