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陡溪立交改造工程”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陡溪立交改造工程;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行业类别:交通运输;
(4)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陡溪立交;
(5)建设内容:
陡溪立交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位于金兴大道与云松路相交处,总投资32000万元,由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属于现有立交的改造工程,改造完成之后陡溪立交为“8”字型全互通立交,共由10条匝道组成,改造具体内容为:
金兴大道改造段长为 1273.166m,其中包括拆除现有上跨桥(跨越云松路),结合匝道布置进行道路和现有童家溪大桥局部拓宽以及新建上跨桥,改造前后均为城市快速路,立交范围内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标准路幅宽54m。
云松路改造段长为754.566m,由现状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标准路幅宽33m,改造后由城市次干道升级为城市主干道。
新建匝道由A-J共10条匝道组成,总长约3780.529m,其中A匝道长度为164.785m,B匝道长度为154.530m,C匝道长度为479.003m,D匝道长度为227.098m,E匝道长度为617.211m,G匝道长度为337.388m,I匝道长度为110.243m,J匝道长度为106.226m,均为单车道匝道,车行道宽7m,设计速度30km/h(I匝道为25km/h),F匝道长度为698.669m,H匝道长度为847.44m,均为双车道匝道,车行道宽8m,设计速度40km/h。
配套设施需建设人行地通道3座(宽均为5m,长分别为37m、8m、29m);人行天桥1座(宽5m,总长18m)。
二、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业主: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96794696
单位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01121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67632001
单位所在地: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政编码:400020
传真号码:67636378
四、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影响概述
根据工程分析,其环境影响按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时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物排放和交通干扰等社会环境影响;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行驶排放的尾气,将对周围环境空气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污染物为NO2。预测表明,营运期交通噪声将对道路两侧环境敏感点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拟建项目未设置收费站和生活服务设施,营运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是路面径流污染物。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气,对施工扬尘问题,应采取加强道路的保洁、保湿和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并设置围拦,防止渣土沿街散落等管理措施;对于燃油废气,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修保养;施工人员生活以液化气作能源,属清洁能源,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轻。施工过程中贯彻 “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拟建项目破除路面产生的弃渣运至政府指定渣场进行填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系统。经过治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影响轻微。
营运期工程全线设置限速标志,大力推广CNG等清洁能源的使用,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加大对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以减轻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用沥青路面,全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侧布置有绿化隔离带及行道树,可起到很好的降噪效果;立交两侧为现有工业企业和规划的居住用地,根据项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增大噪声超标现象,项目两侧规划的居住用地应合理布局,并且外墙窗宜采用通风隔声窗,进一步降低噪声对人们的居住环境的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城乡规划,项目的建设是对现有陡溪立交通行能力的的提高,是完善片区交通出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将对区域特别是片区内的居民出行的提供便利,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其建设期的环境问题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有效解决;项目营运期的环境问题,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质量,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和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16年7月13日~7月27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振动等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果公众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补充相关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环评单位情况。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