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心区N28区城市支路新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心区N28区城市支路新建工程项目
中心区N28区城市支路新建工程位于新安街道滨海片区N28区,由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兰宝街、兰安街及滨港三路三条城市支路,其中兰宝街道路呈东西走向,起点顺接现状金科路,终点接江湾大道;兰安街呈东西走向,起点顺接现状金科路,终点至某变电站;滨港三路呈南北走向,南起现状罗田路,北至规划兰安街。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358.53m2,道路总长度832.184m,其中兰宝街道路长度为336.593m,兰安街道路长度为237.591m,滨港三路道路长度为258.000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5m,双向两车道,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本次评价时,本项目处于准备阶段,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承担环境评价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33207108
三、公告说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日。
现项目报告表已完成初稿,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三种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见上文。
(公示稿)中心区N28区城市支路新建工程.pdf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