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深圳市兴美特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兴美特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深圳市兴美特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深圳市兴美特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外环路2号厂房2栋3楼北建设,于2015年10月14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754317R),年产保护镜片100万片,员工人数为20人,项目租赁厂房面积700平方米。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兴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兴堂 联系电话:13723763018
三、承担环境评价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23850615
四、公告说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4日。
现项目报告表已完成初稿,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三种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见上文。
深圳市兴美特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公示本).pdf
建设单位:深圳市兴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