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设单位的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接“妈湾电厂资源循环再生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我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妈湾电厂资源循环再生中心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妈湾大道以东,紧邻小南山垃圾电厂北侧,距电厂直线距离不到1 公里。灰场总占地面积2 万平方米,建成后能满足月干灰储存量4×104 m3,湿渣储存量0.4 ×104 m3,项目建设8 座储存量为5000m3 干灰库,1 座3000m2 湿渣堆放封闭车间。同时厂区内还建设1 套灰水储存、沉淀及回收系统,以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燕 联系电话:(0755)87858517-85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0755)33207108-8094 电子邮箱:iereceia@126.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接收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内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水、大气、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初步环保措施→广泛公众参与→完善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五、环评主要内容
主要的环评工作内容有:建设环境影响识别、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及评价、环保措施等,包括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等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提出环保措施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现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公告说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21日。
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妈湾电厂资源循环再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妈湾电厂资源循环再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