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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润之泽“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 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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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汕尾市润之泽“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莲光村委墩头村,占地面积203.9亩。项目以农作物废弃物(桔杆、稻草)、污泥(含河泥、污水厂污泥)为有机原料,采用全封闭智能化技术,利用太阳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对有机原材料实施无害化处理,再使用高科技生物发酵技术使其转化为土壤改良剂和园林绿化用肥。项目总投资2.18亿元,年产土壤改良剂(含盐碱地改良剂)和园林绿化用肥17.8万吨。项目计划于2017年1月开始动工,2017年10月完工,总工期为10个月。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现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环评信息公告。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固体废物、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建成后主要是污泥臭气释放及机械噪声对周边村庄造成的影响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为了减缓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的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和堆料加盖蓬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施工;施工边界做好临时围栏、隔声围挡等;及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等。

运营期:采取生物滤池除臭、活性炭等措施降低污泥臭气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轻机械噪声对周边村庄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评主要结论:该建设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应急计划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汕尾市润之泽“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陆www.ierec.com下载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查阅期限为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22日。若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可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居民、企业和单位等。征求事项主要为(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2)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3)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5)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突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庄泽生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小姐  电话:0755-2796064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麻磡村麻磡南路31号环保产业园二栋207

电  话:0755-33207227-5215  电子邮箱:chinafolkknot@163.com

 

汕尾市润之泽“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汕尾市润之泽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环评报告书 -初稿(1).pdf

 

 

  建设单位:深圳市庄泽生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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