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深圳市国惠康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金明路(金园路-金茂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金明路(金园路-金茂路)
深圳市国惠康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578万元于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建设金明路(金园路-金茂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线路大致呈东西走向,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国惠康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5523288900
三、公告说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3日。
现项目报告表已完成初稿,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三种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见上文。
金明路(金园路-金茂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pdf
建设单位:深圳市国惠康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