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妈湾电厂资源循环再生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拟投资20476万元建设深圳妈湾电厂资源循环再生中心项目(即妈湾电厂事故周转灰场),项目选址于小南山脚下,妈湾大道以东,紧邻南山焚烧垃圾电厂二期工程,距电厂直线距离不到1公里。项目拟建设8座储存量为5000m3干灰库,1 座4000m2渣堆放封闭车间,建成后能满足月干灰储存量4×104m3,湿渣储存量0.4×104m3。同时厂区内还建设灰水储存、沉淀及回收系统,以及相应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工程静态投资为20476万元,预计2017年5月开工,2018年11月底竣工,施工工期18个月。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现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环评信息公告。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固体废物、施工废水等环境影响;建成后主要是干灰库、渣库粉尘、灰水、运输车辆及设备噪声等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为了减缓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的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和堆料加盖蓬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施工;施工边界做好临时围栏、隔声围挡等;及时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宣传等。
运营期:设置全密闭干灰库、渣仓,采取布袋除尘设施收集粉尘及定期对厂区道路、车辆轮胎进行冲洗等措施降低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减轻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灰水及生活污水分别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灰渣由汽车送至综合利用单位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评主要结论:项目选址、功能布局基本合理,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
公众可登陆http://www.cqhbsjy.com/下载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查阅期限为2017.4.6~2017.4.19。若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可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周边的单位企业及居民。征求事项主要为(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2)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3)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5)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突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55-87858517-8517
环评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33207108-5215
电子邮箱:913157641@qq.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麻磡村南路31号环保产业园一栋4层
(二次公示稿)—深圳妈湾电厂资源循环再生中心.pdf
建设单位: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