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现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评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新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水处理超滤膜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深圳市新水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路金荔科技工业园一号厂房一层建设“深圳市新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水处理超滤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面积1651.63平方米,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万m2水处理超滤膜。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机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水、大气、噪声、生态、景观、社会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 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环评主要内容
(1)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等影响评价、环境治理措施、生态修复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作出论述,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提出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目前本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再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9日期间,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馈至设计、环评单位,并落实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新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925266397
邮箱:764226130@qq.com
环评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工 电话:0755-33207108
邮箱:iereceia@126.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麻磡村南路31号环保产业园一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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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水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