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高桥片区污水资源化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高桥片区污水资源化项目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设计的废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出水用于景观补水、绿化浇灌及道路冲洗等资源化利用。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33207108
三、公告说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1日。
现项目报告表已完成初稿,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三种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见上文。
高桥片区污水资源化项目 (脱密稿).pdf
建设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