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总院西院区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总院西院区扩建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裕安二路23号,项目利用原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经改造装修后,设置门诊楼、住院楼、中心实验室、供应室、体检中心、病理科、食堂、污水处理站等。拟设240张床位,1000个门诊量,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8466.9m2,总建筑面积13589m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西院区扩建完成后,宝安中医院病床数达到790张,门诊量达到2820人/日。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现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环评信息公告。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固体废物等环境影响;建成后主要是医疗废水、餐饮废水,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实验室废气、厨房油烟、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公共设备噪声,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为了减缓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的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和堆料加盖蓬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7:00)施工;施工边界做好临时围栏、隔声栏板等。
运营期:扩建项目医疗废水经西院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固戍污水处理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固戍污水处理厂;加强消毒和通风,对病原微生物气溶胶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实验室少量废气通过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站臭气采用紫外除臭。公共设备置于专用设备房内,并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定期清运,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评主要结论: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不在生态控制线内,不在水源保护区内,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陆网址(http://www.cqhbsjy.com/)下载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查阅期限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8日。若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可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居民、企业和单位等。征求事项主要为(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2)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3)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5)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突出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日内。
九、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
联 系 人:邓工 电话:18576699170
宝安中医院总院西院区公示稿.pdf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