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盐田港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盐田港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拟在深圳市盐田区盐排高速与盐坝高速交汇处东南角新建集冻品仓储、国检查验、加工配送和办公、食堂及商业配套为一体的冷链物流综合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21783.83m2,总建筑面积约97057 m2,其中土建冷库约40798 m2,高架冷库约5160 m2,配套商业约3000 m2,食堂约3300 m2,配套办公约3500 m2,地下室两层,用作设备用房及停车场。设计最大储存量约3.38万吨。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 13723795839
三、公告说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0日。
现项目报告表已完成初稿,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三种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见上文。
盐田港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下载请点击).pdf
建设单位: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